领土资源部 财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治理步伐》的通知
领土资规〔201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都会领土资源主管部分、财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领土资源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治理部、省会(首府)都会中央支行、副省级都会中央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
为增强和规范土地储备治理,凭证相关执律例则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的划定,领土资源部、财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团结修订了《土地储备治理步伐》。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领土资源部 财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
2018年1月3日
土地储备治理步伐
一、总体要求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增强自然资源资产治理和提防危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治理,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包管能力,增进土地资源的高效设置和合理使用,凭证《国务院关于增强国有土地资产治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增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关于增强地方政府性债务治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治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制订本步伐。
(二)土地储备是指县级(含)以上领土资源主管部分为调控土地市场、增进土地资源合理使用,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贮存以备供应的行为。土地储备事情统一归口领土资源主管部分治理,土地储备机构肩负土地储备的详细实验事情。财务部分认真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的羁系。
(三)土地储备机构应为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具有自力的法人资格、隶属于所在行政区划的领土资源主管部分、肩负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事情的事业单位。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对土地储备机构实验名录制治理。市、县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应将切合划定的机构信息逐级上报至省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经省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审核后报领土资源部,列入全领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并按期更新。
二、储备妄想
(四)各地应凭证国民经济和社会生长妄想、领土妄想、土地使用总体妄想、城乡妄想等,体例土地储备三年转动妄想,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规模,对三年内可收储的土地资源,在总量、结构、结构、时序等方面做出统筹安排,优先储备空闲、低效使用等存量建设用地。
(五)各地应凭证都会建设生长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团结外地社会生长妄想、土地储备三年转动妄想、年度土地供应妄想、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等因素,合理制订年度土地储备妄想。年度土地储备妄想内容应包括:
1.上年度末储备土地结转情形(含上年度末的拟收储土地及入库储备土地的地块清单);
2.年度新增储备土地妄想(含昔时新增拟收储土地和新增入库储备土地规模及地块清单);
3.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妄想(含昔时前期开发地块清单);
4.年度储备土地供应妄想(含昔时拟供应地块清单);
5.年度储备土地暂时管护妄想;
6.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需求总量。
其中,拟收储土地,是指已纳入土地储备妄想或经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现在已启动收回、收购、征收等事情,但未取得完整产权的土地;入库储备土地,是指土地储备机构已取得完整产权,纳入储备土地库治理的土地。
(六)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应会同财务部分于每年第三季度,组织体例完成下一年度土地储备妄想,提交省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备案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因土地市场调控政策转变或低效用地再开发等缘故原由,确需调解年度土地储备妄想的,每年中期可调解一次,按原审批程序备案、报批。
三、入库储备标准
(七)储备土地必需切合土地使用总体妄想和城乡妄想。保存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洪涝隐患、地质灾难危害等情形的土地,在凭证有关划定由相关单位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库储备。
(八)下列土地可以纳入储备规模: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2.收购的土地;
3.行使优先购置权取得的土地;
4.已治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
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入库储备土地必需是产权清晰的土地。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土地取得方法及程序的合规性、经济赔偿、土地权力(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情形举行审核,不得为了收储而强制征收土地。关于取得方法及程序不对规、赔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治理相关不动产挂号手续而尚未治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
(九)收购土地的赔偿标准,由土地储备机构与土地使用权人凭证土地评估效果协商,经同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和财务部分确认,或地方规则划定的其他机构确认。
(十)储备土地入库前,土地储备机构应向不动产挂号机构申请治理挂号手续。储备土地挂号的使用权类型统一确定为“其他(政府储备)”,挂号的用途应切合相关执律例则的划定。
四、前期开发、管护与供应
(十一)土地储备机构认真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评估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
(十二)土地储备机构应组织开展对储备土地须要的前期开发,为政府供应土地提供须要包管。
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应凭证该地块的妄想,完成地块内的蹊径、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围挡等基础设施建设,并举行土地平整,知足须要的“通平”要求。详细工程要凭证有关划定,选择工程勘探、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举行建设。
前期开发工程施工时代,土地储备机构应对工程实验监视治理。工程完成后,土地储备机构应按划定组织开展验收或委托专业机构举行验收,并按有关划定报所属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备案。
(十三)土地储备机构应对纳入储备的土地接纳自行管护、委托管护、暂时使用等方法举行管护;建设巡查制度,对损害储备土地权力的行为要做到早发明、早阻止、早处置惩罚。对储备土地的管护,可以由土地储备机构的内设机构认真,也可由土地储备机构凭证相关划定选择管护单位。
(十四)在储备土地未供应前,土地储备机构可将储备土地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通过出租、暂时使用等方法加以使用。储备土地的暂时使用,一样平常不凌驾两年,且不可影响土地供应。储备土地的暂时使用应报同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赞成。其中,在都会妄想区内储备土地的暂时使用,需搭建建(构)筑物的,在报批前,应领先经都会妄想行政主管部分赞成,不得修建永世性修建物。
(十五)储备土地完成前期开发,并具备供应条件后,应纳入外地市、县土地供应妄想,由市、县领土资源主管部分统一组织土地供应。供应已发证的储备土地之前,应收回并注销其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挂号证实,并在不动产挂号簿中予以注销。
五、资金治理
(十六)土地储备资金收支治理严酷执行财务部、领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治理的划定。土地储备资金通过政府预算安排,实验专款专用。
(十七)土地储备机构应当严酷凭证划定用途使用土地储备资金,不得挪用。土地储备机构所需的一样平常经费,纳入政府预算,与土地储备资金实验分账核算,不得相互混用。
(十八)土地储备机构按划定体例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经同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审核,报同级财务部分审定后执行。年度终了,土地储备机构向同级财务部分报送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决算,由同级财务部分审核或者由同级财务部分指定具有优异信誉、执业质量高的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中介机构举行审核。
(十九)土地储备资金应当建设绩效评价制度,绩效评价效果作为财务部分安排年度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项目预算的依据。
(二十)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治理执行财务部、领土资源部有关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治理的划定。
六、羁系责任
(二十一)信息化羁系。领土资源部使用土地储备监测羁系系统,监测羁系土地储备机构营业开展情形。
列入全领土地储备机构名录的机构应按要求在土地储备监测羁系系统中填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土地资产存量和增量、储备资金收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相关信息,接受主管部分监视治理。土地储备机构应按相关执律例则和规范性文件开展事情,违反相关要求的,将被给予警示直至退着名录。
(二十二)部分分工羁系。各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及财务部分应凭证职责分工,相互配合,包管土地储备事情顺遂开展。
市县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应制订相关治理步伐,羁系土地储备机构、营业运行、资产治理及资金使用,按期审核,增强对土地储备机构的治理与指导;实时批准上传土地储备机构在土地储备监测羁系系统中的信息,审核调解土地储备妄想及资金需求,并配合财务部分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治理及刊行等相关事情。
省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认真制订本行政辖区内土地储备羁系制度,对土地储备营业举行政策和营业指导,羁系土地储备机构及外地区土地储备营业运行情形,审核土地储备机构名录、土地储备规模、资金及专项债券的需求,配合财务部分做好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额度分派及刊行等相关事情。
财务部分认真审核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监视治理资金支付和收缴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券刊行、还本付息等事情。
(二十三)各级领土资源主管部分、财务部分、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行业监视治理部分应建设切合外地现实的团结羁系机制。凭证职责分工,对储备土地、资产、资金、专项债券举行监视和指导。
七、其他要求
(二十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妄想单列市领土资源主管部分可依据本步伐划定,团结外地现实,会同外地同级财务部分、人民银行及银行业监视治理部分制订详细实验步伐。
(二十五)本步伐由领土资源部会同财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业监视治理委员会认真诠释。
(二十六)本步伐自宣布之日起实验,有用期5年。《领土资源部 财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土地储备治理步伐〉的通知》(领土资发〔2007〕277号)同时废止。